
重庆市四川商会关于招募志愿者的通知
各友好商会、会员企业、乡友:
为了发扬川商大爱,回馈社会、服务他人,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通过开展志愿服务方式参与商会抚孤助弱、关爱青少年成长等公益慈善志愿活动,大力弘扬“奉献、友爱、互助、进步”的志愿服务精神,推进我会志愿服务活动的开展,现发起川商志愿者招募。
一、志愿者和志愿者组织享有以下权利
(一)志愿者接受志愿者组织的培训。培训分为:志愿者基本知识培训、服务技能培训;
(二)志愿者在志愿服务活动中遇到困难和问题,可以请求志愿者组织的帮助解决;
(三)志愿者享有监督、建议、批评、出入组织自由的权利。
二、志愿者和志愿者组织应当履行以下义务
(一)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开展志愿服务;
(二)遵守志愿服务法规的相关规定;
(三)完成志愿者组织安排的服务工作等;
(四)维护志愿者和志愿者组织的声誉和形象,保证服务质量;
(五)开展志愿服务时应当统一着装或佩戴统一的标志。
三、服务范围和重点对象
服务范围包括:商会各大会议、重大活动;以及商会组织关爱孤寡老人、支持大学生创业等公益事业;面向社会需求,提供志愿者服务。
服务的重点对象是商会会员企业以及外界有特珠需要,提供力所能及的志愿服务。
志愿者、志愿者组织与服务对象之间是自愿、平等的服务与被服务关系,应当互相尊重、平等相待。
四、招募要求
(一)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身份的群众,身体健康;
(二)有爱心,热情、大方,有奉献和服务精神;
(三)有一定的空余时间参与志愿活动;
(四)具备与所参加的志愿服务项目及活动相适应的基本素质;
(五)思想品质优良,无不良嗜好,无违法乱纪行为,遵纪守法,能遵守相关规定,服从志愿者组织地管理,
五、报名方式
请意向人员将“重庆市四川商会志愿者报名表”于2024年5月30日前,回执至重庆市四川商会秘书处。
联系人:陶庆
电话:18523797101
重庆市四川商会
二〇二四年三月五日
50010802005465